如何依法带娃?苏城外“教育合伙人”带你以案说法!




娃是自己的,带娃不是自己的私事吗?
带娃还有法可依了?家庭教育培养什么人?
怎样培养人?我们为谁培养人?
如何平衡忙碌的工作和带娃呢?
5月25日中午12:30,苏城外“教育合伙人”方亚林先生开讲,主题为《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促进法——以案说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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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家长身份,他还是一名资深律师,熟悉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等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,曾经多次为中小学、广播台等单位开展未成年保护法制公益讲座,同时也有心理咨询师培训背景。
家促法助力讲好“人生第一课”,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。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,现实生活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可以用在教育方面流行的一个名词“丧偶式抚养”或者是“丧偶式教育”来说。方亚林律师就这一突出问题带领大家对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进行了深入解读。


方律师不仅从政策方面结合社会真实案例与大家解读,还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就家庭教育责任与家长们进行了分享。他有两个儿子,哥哥三年级,弟弟中班,都在苏城外就读。兄弟两个人性格完全不一样,带老大的经验很难套用在弟弟身上,很多经验值归零。不过幸运的是,苏城外每年都会组织不同的讲座,提升家长的能力。

▲ 方亚林先生的两个孩子分别就读于我校小学全人部三(10)班-方峥同学、国际幼儿园全人中(5)班-方彧同学

▲ 生活中的方亚林先生与两个儿子
方律师呼吁大家,在合适的时候可以多和孩子的老师、以及具有心理咨询师背景、教育背景等专业人士多交流,多掌握家庭教育的方法,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。家长也需自觉与学校、社会相互配合,共同促进孩子的成长。一个孩子成才成人,第一责任主体是父母,但肯定也离不开学校、社会的相互配合。很多时候,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家庭教育、学校教育的一致性,要达到一致性,家庭和学校的交流与沟通是必不可少的。
在家庭养成方面
方律师分享了宝贵经验

家校、文化、共进,
是苏城外初夏里的关键词。
无论季节如何更迭,
苏城外大家庭里的每个人,
都将共同在多元文化氛围里一起成长。


供稿:小学全人部
编辑、排版、审核:校长办公室 品宣办
